今年以来,郯城县农机中心将农机质量投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早安排、早部署,强化农机质量投诉督查指导,切实保障农机具质量和使用性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机质量投诉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机销售企业和维修网点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履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对全县农机销售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农机质量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市、县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等文件,提高农机质量服务意识。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县内农机主要销售企业和维修网点,重点检查是否销售未经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是否销售使用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农机及零配件、是否不落实农机“三包”规定、是否建立产品出厂记录、销售记录和维修记录等,提升农机产品的适应性、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