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农机中心将农机质量投诉做为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早安排、早部署,强化农机质量投诉督查指导,切实保障农机具质量和使用性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机质量投诉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机销售企业和维修网点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履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职责。
二、广泛宣传引导。在今年的“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参加此次活动农机合作、农机手代表、农民群众200余人和13家生产企业、经销商,现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90余份,接待群众155余人次,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农机质量投诉方面的问题50余条。
三、认真检查指导。深入县内农机主要销售企业和维修网点,重点检查是否销售未经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是否销售使用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农机及零配件、是否不落实农机“三包”规定、是否建立产品出厂记录、销售记录和维修记录等,提升农机产品的适应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县农机销售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农机质量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市、县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等文件,提高农机质量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