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三批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市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共评出24镇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39-8961115
附件:2023年全市第三批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镇街名单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全市第三批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镇街评审通过名单(24个)
兰山区兰山街道,罗庄区册山街道,河东区汤河街道,郯城县杨集镇、归昌乡,兰陵县下村乡、芦柞镇、磨山镇,莒南县大店镇、朱芦镇,沂水县诸葛镇、马站镇、富官庄镇,蒙阴县常路镇、岱崮镇,平邑县流峪镇、丰阳镇,费县新庄镇、胡阳镇,沂南县大庄镇、苏村镇,临沭县石门镇、青云镇,沂河新区朝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