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055/nwh/2021-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5-29
 文  号  临农委办发〔2021〕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有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汛期沟渠河湖排水等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确保夏粮生产安全和农业丰收,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决策部署,以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等工作为重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田间地头各沟渠清空畅通、坡面整洁,消除行洪隐患,净化河湖生态环境,杜绝农业面源污染,消除秸秆焚烧隐患,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努力夺取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底—6月底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以村庄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村民主要集聚区等周边沟渠河湖为主要区域,覆盖道路沿线、村庄周边所有沟渠河湖及水利工程。

三、具体任务

(一)集中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以农业生产造成的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物以及畜禽粪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集中人员、机械进行全面清理。(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部门:市城管局、市水利局;责任落实:各县区)

1集中清理。对沟渠里的秸秆、柴草等废弃物,相关镇村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到岸边进行清运。对废旧农膜等废弃物,结合全省开展的农用薄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清理专项行动,督促引导农民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捡拾,引导在覆膜面积较大的重点乡镇、村,因地制宜设立临时废旧农用薄膜弃置、储存场所,集中存放。对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引导开展集中清理回收处理行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2分类清运。对清理到岸边的秸秆、柴草堆等,相关镇村用车辆运输到区域能源中心或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处理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由使用者收集整理,及时清运到当地生活垃圾回收站点或者废旧农用薄膜回收站点。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回收,交由专门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沟渠里的粪堆等,指导镇村集中清理到田间地头进行堆放沤肥,及时予以还田并覆土。

(二)集中清理河湖、水利工程范围内积存垃圾。结合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市河湖、水利工程范围内开展一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垃圾及桥梁、涵闸等水工建筑物垃圾淤积问题,组织人员、机械,分时分段分步加快推进。河道垃圾打捞上岸后,不得随意堆放在河道沿线,更不得露天焚烧,要按照“有效、分类、无害”等垃圾处理的有关要求,集中运送、集中处理,避免造成新的污染。(牵头部门:市水利局;参与部门:市城管局;责任落实:各县区)

(三)集中做好重点河流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落实:各县区)

1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对纳入2021年度水环境重点排污名录的230家单位,要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出水口水质进行全面采样监测,对发现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强对企业的应急水池进行全面排查,应急水池内的存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外排,汛期前清空应急水池。

2对重点流域的入河排污口提前进行整治。在6月底前对国省控断面所在的流域的117家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手续齐全的进行全面监测,确保达标排放,超标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没有手续的违法排污口,限期依法办理手续,手续未办完前禁止外排。

3做好汛期水质保障应急工作。提前制定汛期水质保障应急方案,加大断面监测频次,断面一旦出现超标,要迅速启动应急方案,做好污染物削峰减量工作,尽快恢复到达标状态。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31日前)。下发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宣传车、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动员各县区、镇、村层层发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认识,对汛前开展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活动的积极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结合实际,组织全面排查沟渠、河道情况,分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20日)。对排查出的积存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垃圾严重的沟渠河湖,组织人员、机械开展全面集中清理,该清运的及时清运到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场所或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回收的及时回收利用,确保沟渠河湖干净畅通。

3.督导检查阶段(6月21日—30日)。市里成立专项督导组,通过联合督导与无人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各县区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整治情况分别纳入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考核等,对清理不彻底、效果不明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沟渠河湖清理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汛期排水畅通、保障夏粮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县区作为落实主体,要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成立活动专项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部门职责等,保障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整治效果。

2.强化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城管等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一线总指挥”作用,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镇街、村庄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动群众齐上阵、共参与,切实掀起整治高潮。同时,要注重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于6月底前清理完毕。

3.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农业生产废弃物乱丢乱堆、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倒乱排等行为。

4.强化督导考核。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鼓励建立定期清理和保洁机制,建立完善镇村巡查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和工作经费,从源头上杜绝乱丢乱放,对清理完成的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加强监督执法,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农膜管理、秸秆禁烧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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