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nwh/2022-000006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15
 文  号  临农机字〔2022〕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2-07-15   作者: 点击数:  

临农机字〔2022〕7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监〔2022〕5号)和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临农机字〔2022〕6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平安农机”创建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良好平台和重要抓手,是转变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的有力手段,是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的行业重要品牌。要紧密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政府应当制定印发促进当地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并且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结合开展农机安全“五进”等活动,大力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新要求、新动态、新变化,扩大“平安农机”创建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农机安全生产环境。要在创建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安全监管先进经验,推出新举措,创出新特色。要切实发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学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激发工作动力,带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平安农机”创建有效期为5年,2017年前已被公布为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的,均可重新申报创建。

三、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市级、全省和全国示范单位的争创、申报、推荐和报送工作,对推荐上报的示范单位要严格审查,认真核验,确保达标高质。

(一)申报材料报送。8月15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文推荐申报2022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省级、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申报材料(含正式文件、申报表等,同时报送电子稿)、佐证材料(按申报条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市农机中心农机安全服务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ynj8313529@163.com。联系人:陈吉勇,联系电话:8316466。

(二)考核、验收,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各县(区)推荐的示范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材料审核,对拟入选的示范单位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入选“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农机合作社名单。被推荐为国家级示范县区和省级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农机合作社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行文向上级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区要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落实“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任务。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做好报送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市级、省级和全国示范单位的遴选、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各县区对上报的示范单位要严格审查,认真核验,择优组织推荐、申报。

(三)强化监督,巩固成效,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成立临沂市“平安农机”创建验收考评组,通过现场验收、考评、召开评审会审查等形式对市级以上创建单位(市级的抽查)进行现场验收。检查验收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县级领导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含市农机中心、农田建设管理科)和聘请专家人员组成,对照创建标准,逐项逐条验收检查,确保我市“平安农机”创建质量。

请各县区将拟申报市级、省级、全国示范单位名单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市农机中心农机安全服务科。邮箱:lynj8313529@163.com。

附件:1、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条件

2、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申报表

3、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市)、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

4、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

5、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 市)、乡(镇、街道)申报表

6、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

7、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

8、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

9、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乡(镇、街道)申报表

10、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 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条件.doc
附件【附件2 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3 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市)、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doc
附件【附件4 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doc
附件【附件5 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 市)、乡(镇、街道)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6 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7 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doc
附件【附件8 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doc
附件【附件9 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乡(镇、街道)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10 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doc
上一条: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小麦秋种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维护: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地图
E-mail:nyncjwz@ly.shandong.cn 电话:0539-8312998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698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