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055/nwh/2023-000003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4-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2023-04-27   作者: 点击数:  

临农人字〔2023〕3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饲料、兽药质量检验、生产研发,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饲料兽药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饲料兽药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我市饲料兽药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由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饲料兽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将由全市汇总后委托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路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名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户,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审核要求

本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提报的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内容真实可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7日。网上申报结束后,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东方慧景1928室。

附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报送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四雁振兴类”贷款实施方案》《临沂市“四雁振兴类”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临沂市“四雁振兴类”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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