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积极谋划推进,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市县同权”改革要求,做好省、市级权力下放、简政放权等工作,下放8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梳理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389项,明确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方便群众办理。
2、加强行政权力全程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数据汇聚、电子证照应用,确保所有事项覆盖率100%、及时率100%。完成监管事项梳理和关联映射工作,确保关联率100%。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动态调整,包含了覆盖种植业、渔业、畜牧等23项抽查计划,规定了抽查频次、抽查比例、完成时限,做到检查可追溯、结果可查询,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秸秆禁烧作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综合利用力度,共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站10000余个,悬挂宣传横幅80000余幅,发放“公告”“明白纸”100余万份,签订责任书80余万份。出动巡查人员25000余人,执法车辆4000余台次,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行为。2022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表扬了临沂市典型经验。
(二)抓好农业农村领域法律落实
1、宣传贯彻《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
印制了《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单行本1万本,免费向广大市民发放,利用媒体广泛宣传。202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给予高度评价。
2、更新《临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修改了《临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农业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320项,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设立公职律师
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报请市司法局同意,设立一名公职律师,作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已经到期的《临沂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后废除,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1、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22年4月至9月,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聚焦黑恶霸痞犯罪、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扫黑除恶“强意识、严打击、重整治、创平安”集中整治行动,排查涉黑线索,利用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推进。
2、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上半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辆2200余台次、执法人员11000余人次,检查执法监管对象5500余个,责令整改640余起,立案520余起,结案410余起,罚没款340余万元。
3、积极争创执法示范单位。2022年2月,市农业农村局获评全市“六无”平安创建工作先进系统,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12个单位被评为一星级“六无”平安单位。6月,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称号。11月,罗庄区被评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河东区八湖镇等11个乡镇被评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做好市委监委巡查、侵害群众利益整改,及时堵塞漏洞,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真心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局党组专题研究《关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舆情专报情况汇报》,利用网络平台,拓宽投诉渠道。认真处理12345工单,办理相关工单50余条;2022年共接到“行风热线”电话87个,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
3、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22年6月,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情况、开展委托行政处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情况,进一步查找不足、从源头发现问题,全面检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学习,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法普法考试,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520人参加安全教育知识竞答,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处长授课。2022年组织1人考取执法证、3人考取听证主持人证。全局共43人有执法证,5人有执法督察证,17人有听证主持人证。
2、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6月14日-15日,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练兵比武暨执法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专业练兵、实战练兵、竞技练兵活动,选拔39名执法骨干参加农业执法技能比武竞赛,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良好氛围。
3、积极推荐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开展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向省厅推荐了8份案卷、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1个农业执法指导性案例,选报28个农业综合执法案卷,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专家评审,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和文书制作水平。
4、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法治乡村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推动“民法典进农村”。2022年6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单2万余份,设立固定法律宣传板12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基层农业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多数执法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执法主体、执法资格不规范。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年龄老化、执法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职责尚未理顺。农村宅基地执法问题,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之间权责关系不清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不够,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
三是综合执法配套保障不到位。与交警、司法等执法人员相比,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安全保障、执法岗位补贴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积极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政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延伸到哪里”。7月、9月,局党组两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结合“学悟见创”活动,购买了514套书,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带头学习法治建设。
(二)建立重大决策审议制度
制定了《临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文件,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权力运行。作出重大决策前,局党组先召开会议讨论,听取合法性审查机关的意见。全年共召开68次局党组会议。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制度,在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时,广泛听取公众、部门意见。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涉农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要求,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贯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管理,强化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着装亮证等履职要求,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农资、非法屠宰、无证经营兽药等涉农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持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持续开展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发现和培养一批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认真总结执法大练兵活动经验,表彰执法典型,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推广农业行政执法案例讲评制度。学习“一县一月一实务案例讲评”经验,每月遴选1-2个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主办人讲解,执法队员和专家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依据选择、行政裁量、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环节进行点评,通过讲评案例,增强执法务实技能,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是精心制作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要求,针对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文书制作水平。案件办结后,要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案卷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执法案卷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案卷。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