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划对接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系列活动,制定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授牌沂蒙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00家,培育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工作进展:①注重政策引导,推动实现规模化发展。今年市级财政专门列支1亿元,规范提升2021-2022年度100个农产品供应基地,每个奖补100万元。我们制定了供应基地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评分细则和绩效评价通知,联合市财政、审计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区上报的145家基地进行了复评,确定了100家农产品供应基地,其中种植50家、养殖30家、加工20家;目前基本建设完成,对完成建设的基地形成绩效评价;印发《临沂市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形成供应基地打造系统办法。
②加强规范制定,推动标准化提升。突出“绿色、优质、安全”导向,制定发布第一批5类30个对接长三角主要农产品临沂团体标准。印发《2021年临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总体计划》,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3万余张、涵盖5万吨农产品,确保“带标带码”入市,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力保障质量安全。
③强化宣传推介,推动品牌化升级。深入开展“产自临沂”“三年百城”系列推介活动6次以上,成功举办了2021乡村振兴(临沂·兰陵)高峰论坛和第九届兰陵(苍山)菜博会、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会、“产自临沂”优质农产品走进长三角(杭州)推介活动和农业产业“双招双引”推介会、“产自临沂”走进长三角(宁波)系列活动、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广州国际农产品博览会、沂蒙优质农产品走进长三角(苏州)·兰陵推介活动等展会活动、临沂优质农产品走进粤港澳(深圳)推介活动等。以产品品鉴、品牌推介等形式推介我市优质农产品。
2、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4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4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基本稳定。
工作进展:①下发《关于应对极端寒潮天气的紧急通知》、《关于收看全国、全省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农业生产调查指导生产促进春季农业生产全面开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抓好“三夏”生产的通知》、《2021年临沂市农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关于切实加强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指导粮食生产。
②在郯城县召开全市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三夏生产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对春季生产、夏季生产暨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组织收看全国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视频调度会。
③上半年粮食播种面积437.16万亩,比去年增加1.16万亩,总产180.77万吨,比去年增加1.23万吨;抓好秋收秋种、麦田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完成小麦查补苗123万亩,划锄12.3万亩,追肥35.2万亩,化学除草87万亩,冬前镇压90万亩。预计秋粮面积、产量实现双增长,保持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
④2020年农田建设工程项目17处,项目面积39万亩,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完成省级验收。2021年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面积45万亩,分解下达到县区全面开工建设,目前整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
3、依托国家级中药材、省级小杂粮良种繁育等基地,支持经开区中化农业、平邑中农天泰等企业聚力新品种攻关。
工作进展:①制定2021 年玉米、花生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②指导进行小麦品种性状调查。
③指导中农天泰玉米育种,小麦、花生新品种试验田间性状调查等管理工作;创制玉米自交系材料4-5个,选育玉米等新品种3个。
④指导卧龙种业进行花生品种试验播种。
⑤检查郯城县小麦品种试验基地、种子公司水稻品种试验插秧工作;指导玉米、大豆和水稻试验。
⑥检查指导平邑县国家级中药材、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指导玉米、花生和中药材试验田间管理。
⑦对河东区大粮种业水稻试验进行考察。
⑧组织企业参加种子双交会,推介品种。
⑨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4、加快生猪产能恢复,生猪存出栏量分别达到365万头、480万头。
工作进展:①召开全市工作会议、2021年全市春季猪病防控研讨会,部署生猪稳产保供任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起草山东省猪肉区域布局生产供应实施方案细则、市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方案;召开全市生猪生产暨稳产保供座谈会,全市无疫省现场会议,培训疫病防控。
②对莒南、费县、沂南等生猪养殖大县和兰山等生猪屠宰县区进行重点指导,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培训,宣讲生猪调运政策、贩运人员法律责任、猪病防控知识;召开全市生猪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训养猪场户和技术人员140余人,举办全国生猪期货高级培训班,培训生猪养殖企业80多家。
③先后到兰山、莒南等7县区调研指导开展生猪稳产保供工作28次,联合国调队核查统计数据;省畜牧兽医局专家组到我市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非洲猪瘟实验室比对工作,我市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工作在省畜牧兽医局工作交流简报宣传。中国肉类协会和世界肉类组织授予我市“中国肉类产业之都”称号。
④对新建改扩建猪场进展实行月调度,2020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猪场141家,已完工85家;受农业农村部、省畜牧兽医局委托验收今年申报的国家级标准化猪场,申报市级标准化养殖创建场50多家,进行市级现场检查验收,增加存栏量;新验收通过市级标准化养殖场45家,其中养猪场26家,占50%以上。
⑤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集中免疫。前三季度,生猪存栏335.74万头,同比下降3.7%,出栏402.55万头,同比增长17.3%,存栏完成省定稳产保供任务90.49%。全年任务待国调队公布数据。
5、接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三清四整”提升行动。
工作进展:①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组织各县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专项活动”等;整镇域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公布12个片区创建名单,印发《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创建评估办法》(试行)。
②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到12个片区所在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听取规划及创建任务安排进展等工作汇报。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检查,印发第三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通报,要求县区对照问题落实整改。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检查。
③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县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科学推进项目实施,扎实做好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召开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现场推进会议,观摩黄山埔镇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各示范片区汇报建设情况,研究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④调度项目进展。组织督导组到12个县区检查督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情况,调度各片区项目进展情况,12个片区均启动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了中期自评,已完成投资额12亿余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完成总创建任务的60%。推荐蒙阴县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候选县,全省5个候选县之一。
6、新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0个,培育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30个、示范村100个。
工作进展:①调度各县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情况,填报美丽乡村建设台帐,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我市举办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工作培训班,现场观摩临沭县郑山街道、河东区梅埠街道美丽乡村建设。
②完成12个县区实地调研,指导省级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度4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项目建设、县级自评、市级验收和省级检查;指导2021年度4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压茬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47个;已命名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组织县区申报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45个、委托第三方检查、市级复核,待评审命名。
③总结2020年费县、临沭店头镇等乡村治理典型经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④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到郯城县、费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中期评估和评价指标体系验证评估工作。
⑤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组织河东、罗庄、蒙阴、莒南、沂南5个县区申报典型案例13份。
⑥沂水县道托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兰山区半程镇艾崮村、罗庄区黄山镇蔡村、沂南县大庄镇官庄村、蒙阴县垛庄镇蒙河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⑦下发《关于评选2021年度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通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评选工作,组织评选示范镇30个,示范村居100个。
7、推广莒南土地托管、村社共建、壮大集体经济的做法。
工作进展:①整合政策资金资源支持蒙阴、兰陵搞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费县成功申报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省级试点;申请费县、郯城、沂南增列为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召开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现场推进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落实中央关于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示精神,部署工作任务,推动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②召开普惠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暨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座谈会,探讨交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引导农民合作社等涉农组织远离非法集资。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及2019年示范社监测工作,新培育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51家。召开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和土地托管任务,目前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402家,覆盖58%的行政村。
③组织县区填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台账,已完成第三季度填报,全市3706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2923,占比78.9%,完成占比60%以上的任务。
④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目前完成托管服务面积150万亩;规范提升为农服务中心10处,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30个;市政协组织部分农业界别政协委员就“深化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开展专题活动,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临沂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出“着力构建山东供销系统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体系,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的思路目标”。
⑤省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分配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060万元(含省直管县),任务面积13.27万亩。
8、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工作进展:①成立审批监管办公室,制定《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进宅改工作稳慎开展;起草完善《兰陵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兰陵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兰陵县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实施办法(试行)》《兰陵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兰陵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兰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兰陵县农村“宅急贷”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
②选择兰陵县苍山街道、大仲村镇、向城镇、新兴镇、兰陵镇、长城镇、磨山镇作为第一批试点乡镇(街道);汇总共享国土三调、房地一体不动产颁证数据、产改数据等,21个试点村已完成19个村宅基地基础数据调查,初步建立数据库;开展资格权认定,目前7个试点乡镇已完成544个村的认定工作。
③下发《关于开展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全市确定26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给予每个试点5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其他资金开展试点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单位评审会议,对申报乡镇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印发《沂南县推行“银农直联”加强集体资金监管经验做法》学习推广;督促13个县区(高新区)完善并上报农村账务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分4个督导组到12个县区检查督导财政助力乡镇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项目;到费县、蒙阴调研示范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情况,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收益分配工作,省乡村振兴局到兰陵县、费县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农村财务管理等调研活动。
④邀请宅改专家对工作专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负责人到浙江德清县、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学习。组织宅基地审批监管业务培训,召开调研座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宣传。
⑤结合宅地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850余亩,各试点乡镇共收取有偿使用费用约16.97万元,提高了村集体收入。宅基地流转及有偿(无偿)退出方面,目前各试点乡镇完成宅基地流转157.78亩,有偿(无偿)退出宅基地295.36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授信955万元。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兰陵县召开,有效推动宅改工作进行。
9、推动河东、沂水、费县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级试验区。
工作进展:①将“稳步推进国家级、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政策集成”纳入市委一号文件,并完成分解落实试验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
②积极申请省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推荐平邑县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
③按照省委农办通知要求,开展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调度河东、费县、沂水典型案例。
④省委农办批复河东区、沂水县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试验方案;转发《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到蒙阴、沂水、沂南等县区调研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河东、费县、沂水开展改革阶段性总结工作。
⑤河东完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项试点任务方案编制,完成试验方案。沂水发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308笔,1.64亿元,质押股数651股;办理有偿退出业务19笔,继承业务6890笔。费县制定印发《2021年费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及评价指标体系验证。开展县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居创建,确定60个示范村居。实施“4321”农村财务监管机制,起草了《费县农村报账员管理办法》和《费县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会计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规范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开展探沂镇、东蒙镇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⑥各改革试验区形成阶段性总结,报送省委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