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二、岗位名称: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岗位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受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以及应由农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承担农业机械管理、畜牧兽医管理、动物防疫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承担渔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农业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