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人字〔2023〕2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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