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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报工作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有声朗读:

为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快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补。

一、奖补对象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2〕8号)有关规定,财政奖补支持对象,须为农业生产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三产融合投资项目,年度新增投资达到规定标准,且不存在违反环保、土地政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问题以及严重失信等行为,无骗取、违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项目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规定的领域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等方向。

二、奖补资金申报

奖补资金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企业。申报主体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应达到奖补标准,且形成实物工作量。日常管理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不作为新增投资申报。

支持鼓励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单个企业投资。允许符合当地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且在同一项目建设区域内的2-3家企业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分别投资,以同一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项目年度实际新增总体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单户企业最低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联合申报。已获得奖补的连续投资项目,在下个统计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仍可申报,按政策标准继续给予奖补。

本次申报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个项目实际新增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获得奖补的连续投资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投资时间跨度不超过一年的单个项目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报《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项目奖补政策申请表》、项目建设情况及投资企业简介等,并通过“齐鲁惠农服务”小程序在线提交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通过线上进行初审,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要开展现场核查。

(三)市级复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各县(市、区)报送项目进行复审,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级奖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上报的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补额度,省财政厅按规定安排奖补资金。

四、奖补资金安排

奖补资金规模为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最高奖补10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照比例分担。对同一企业投资建设的同一单体项目,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按照应获得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奖补资金规模与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之差享受支持;对已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普惠性补贴资金的,不作为抵扣项目,按照应获得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奖补资金全额享受支持。

下一条: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小麦精量播种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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