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证是什么?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还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二、谁开合格证?
1.生产主体:生产7类农产品(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要主动开。其中,农户为鼓励开具。
2.收购主体:向上述主体收购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的时候主动要他们开的,在混装或分装后销售时要主动开自己的。
三、根据什么开?
1.生产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符合要求或者自行检测合格或者委托检测合格。
2.收购主体:根据收购后的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
四、怎么开?
生产和收购主体自己主动按样式内容开,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小程序),印刷,手写都可以。开具记录要至少保存六个月。
五、写什么内容?
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具体见上图。
六、不落实有什么后果?
应开没开的;没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的;开的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或者严重不规范的;收购者没向生产者收取、保存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其他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