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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持续实施“放鱼养水”工程 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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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沂市以中国·沂河放鱼公益活动为引领,持续在大中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水系实施“放鱼养水”工程,年增殖放流滤食性鱼类2000万尾以上,稳定自然水域鲢鱼、鳙鱼等种群数量,以渔净水,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学确定增殖放流种类和数量。临沂市现有水库901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7座;沂河、沭河等22条流经市县城区的河流流域面积大,部分河段水域开阔、水位较深,自然野生的鲤鱼、鲫鱼、黄颡鱼、鳜鱼、泥鳅、青虾等鱼虾种类繁多。通过实施“测水配方”试验,充分发挥净水性鱼类在水质净化、水域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作用,科学规划河流、水库等水域养殖规模和密度,主要选择体长大于10cm的鲢、鳙、草鱼进行放流。科学试验表明,每生长1公斤鲢、鳙,可以从水中带出20.04克氮、1.46克磷、118.6克碳;每放养10万尾滤食性鱼苗,形成的生物碳汇相当于植树造林1公顷。草鱼属典型草食性鱼类,通过增殖放流可取得“以渔控草”的功效。

二是严格把控放流鱼种质量。加强放流亲体和苗种生产检查,确保种质纯正。在放流苗种生产过程中,组织进行放流亲体和苗种生产检查,严格遵守苗种检验检疫制度。完善苗种供应体系,2022年组织郯城县、沂水县、蒙阴县等6家养殖场申报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严格苗种供应单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程序,不断提升苗种供应单位种质安全和规范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增殖放流资源养护。全市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处,主要开展沂河鲤、青虾、马口鱼、黄尾密鲴、花骨鱼等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保护区总面积9970公顷,有效保护了地方性特有水生生物物种的生存、繁殖场所。在沂河城区段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等保护措施,加强渔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捕鱼行为。通过宣传引导,进学校进社区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引导规范社会放流活动,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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