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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费县、沂水县顺利通过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验收评估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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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全省农村改革项目现场评估会议在费县召开,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处长刘成旭,政策与改革处四级调研员黄新宇,省经管总站站长滕希群参加。省验收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讨论评议等方式分别对河东区、费县、沂水县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认为河东区、费县、沂水县高度重视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圆满完成全部试验任务,符合《山东省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2020年,省委农委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及试验任务的通知》(鲁农委发〔2020〕7号)、省委农办印发《关于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试验方案的批复》(鲁农委办发〔2020〕46号),认定河东区、沂水县、费县为第一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河东区重点承担2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成和路径探索试验;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试验。费县重点承担3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一是以示范村居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五治”融合试验;二是推进乡村扁平化管理构建新“乡村共同体”试验;三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机制探索试验。沂水县重点承担2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一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和管理办法试验;二是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探索试验。

省验收评估组认为,河东区探索创新了国企平台+红筹股份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点状供地+联营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等经验做法;费县探索创新力乡村美德信用金融转化机制、“数字村务”智能治理模式、“4321”农村财务监管机制等经验做法;沂水县探索创新力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拓展、“乡村官家”扶贫资产长效监管机制等经验做法,均取得明显成效。

省委农办要求,下一步各县区要继续总结提炼试验经验,加强试验成果转化,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各项改革,更好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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