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大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规范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月6日,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农村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村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解读宣传条例内容,倡导大家遵守条例规定,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鼓励大家摒弃不良社会风气,新办简办红白事,提倡文明节俭之风,引导居民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和自觉实践者。呼吁村民能够以身作则,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为创建文明城市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