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2026-03-25 有声朗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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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局,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构建起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法治工作体系,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核心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规范行政职能运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机一件事”办理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全程办结”;将17个行业类别整合为13个,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A级企业“不主动入企”,B级企业年度检查1次,C、D级企业据实核查并动态调整等级。对接“爱山东”业务中台37个事项清单,打通政务服务堵点,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强化行政权力全程监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46项,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及时率双100%;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20余人次。梳理28项跨部门联合检查事项,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13个“综合查一次”场景,全年开展涉企检查288次,入企扫码率100%。制定《2025年度检查计划》,覆盖种植业、渔业等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明确抽查频次、比例和时限,解决涉企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筑牢法治工作根基。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明确议事规则,市级层面全年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案件25个,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公正。建立健全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干预插手案件责任追究“双向约束”机制,杜绝权力干预执法,倒逼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全年农业农村系统立案查处案件861件,回访抽查209件,占比超24%,形成“回访—反馈—整改—销号”闭环。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全流程管控要求,开展动态清理与解读阐释工作,按程序废止《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不符合发展实际的文件,维护制度统一性与时效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为执法与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三)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构建“1+4+12”执法体系,以市支队为中枢、4大执法战区为支撑、12支跨区小分队为延伸,采取“老带新+专业互补”编组,实行“区域互换、交叉执法”,全年组织跨区域交叉执法9轮,投入执法人员725人次,立案查处案件51起,罚没款共计96.42万元。 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瘦肉精”管控、畜禽屠宰、重点水域涉渔违法等重点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突击检查,覆盖规模养殖场19家、散养户7户、屠宰企业2家及畜禽交易市场2个。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内推动执法支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管理科等科室信息互通,对外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协作,开展跨部门联动执法13次,推进线索共享、证据互认、案件联办。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专题研究“12345·临沂首发”诉求处置相关办法,高效办结政务服务热线工单72件;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处置群众来电96个,实现诉求第一时间核查反馈。组建专项指导组深入县区,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核验、座谈交流等方式,督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执法提质增效。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宪法进农村”“法律进乡村”等系列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下沉基层以案释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覆盖群众6万余人次;结合农民丰收节举办线上法律知识竞答,参与人数近5000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优化涉企执法环境,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与“综合查一次”改革,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80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建立党组会、重点工作汇报会“会前学法、会后释法”每周常态机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31部法律法规,引领班子成员凝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识,为农业农村工作法治化筑牢理论根基,局党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二)聚焦重点任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紧扣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牵头开展“农安护民”农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实施方案,部署28项重点任务与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以法治手段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制定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推进会,实行任务清单化、节点精细化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提升执法能力,夯实法治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模式强化专业素养;组织全员依法行政理论测试,平均分超87分。全年开展3次市级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案卷27卷,推荐9卷参与全省评比,7卷获评全省高质量案卷,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市农业农村局获省级执法比武团体三等奖,6人获个人奖。组织申报1名公职律师,推动行政监管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充实法治工作专业力量。 (四)严守纪律底线,营造清正法治生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的规定,全年未发生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制定党规党纪学习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观看《铁规矩 硬杠杠》警示片,通报典型案例。聚焦执法支队与行政监管科室,查摆思想、作风、业务、廉洁等方面问题37个,全部整改到位。以严的纪律保障法治建设规范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一)执法能力与新型场景适配不足。执法队伍缺乏法律、农学、经济学复合型人才,部分人员知识更新滞后,应对农产品电商、智慧农业监管、跨境农业违法等新型执法场景的能力欠缺。与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及时,重点领域监管合力未充分释放。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与实效性不强。普法内容未能精准匹配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新业态从业者等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普法手段运用不充分,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法治氛围不浓厚,群众主动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不足,“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 (三)纠纷化解机制不够健全高效。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权属等纠纷多发,当前矛盾化解机制较为单一,基层调解队伍力量薄弱、专业素质不高,难以应对复杂疑难纠纷。跨部门协同联动不畅,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调解、诉调对接机制不完善,部分纠纷化解周期长、效率低。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聚焦改革发展需求,强化制度供给保障。立足农业农村领域发展实际和改革创新需求,在法治框架下强化有效制度供给,构建法治化、科学化、精准化的制度体系。牵头摸排农业农村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服务盲区和制度需求,探索制定乡村民宿、农产品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指导性意见或合规指引。加强新增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论证,及时修订、清理滞后于改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深化“农安护民”行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以“农安护民”三年行动为总抓手,深入推进“绿剑护农”执法行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和案例研讨,继续用好异地互查、交叉执法等创新方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中讨论、案卷评查等制度,提升涉农行政执法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一张图”工程,全面梳理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扎实做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文件及法规规章合法性审查,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探索临沂“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多元涉农纠纷化解体系,形成纵向覆盖“市—县—乡—村”、横向涵盖“调解+仲裁+诉讼”的矛盾化解格局。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引导各级建立由乡贤、村干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组成的专业化调处队伍,设立村级法治调解点,实现矛盾纠纷就近高效化解。持续畅通信访、行风热线等诉求渠道,对重大疑难问题亲自督办、跟踪问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筑牢农村法治根基。精准对接普法需求,开展农村法治需求调研,建立适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人员等新群体的普法清单,重点围绕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新业态合规经营等高频纠纷领域开展靶向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田间课堂”“乡村法治大喇叭”“线上普法直播间”等特色品牌,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图文手册,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精准释法,强化普法实效,为乡村全面振兴凝聚法治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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