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文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资金投入的议案》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予以考量。
一、关于“完善管护机制,提高管护经费”方面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当前农业发展实际的建后管护新模式,努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水平。
一是着力完善“建管护”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管护范围和管护资金来源,建立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工程管护机制。我市已竣工验收项目,均与相关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了2011年以来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县乡村三级项目管护责任人5616名(其中县级管护责任人13名,镇级管护责任人570名,村级管护责任人5033名)。
二是严格落实管护资金。从2021年开始,连续四年每年市级财政列支1000万元管护资金,县级财政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配套管护资金,其余部分由乡村两级自筹。管护资金主要用于维修农田水利设施、购置维修工具和运行监测设备、推进管护信息化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保费等。
三是创新探索管护新模式。在全市试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中的应用,通过移动终端APP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高标准农田项目现代信息化云管理系统,形成远程监督和管理的立体监管体系。
二、关于“加强上级资金灵活性,拓宽筹资渠道”方面
一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鼓励支持项目县区不断推进财政性资金与社会性资金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河东、郯城、兰陵、莒南、平邑5个县区通过了申请增发国债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提升13万亩,共计17万亩,计划投资40212万元。同时,我们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机制,首批在兰陵县、罗庄区等县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保险试点,运用金融保险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形成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为采购方,保险公司为供货方的保险试点合作模式,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拓宽了经费来源,提供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完善管护机制,提高管护经费,加强上级资金灵活性,拓宽筹资渠道,不断提高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和建后管护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