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公管〔2026〕122号
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体育部门、国防动员部门、大数据部门、林业部门、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单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各有关交易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部署安排,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6〕307号)要求,加快推动我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全面落地,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范围
对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须实行跨省或跨市远程异地评标。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的项目,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1.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的;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其施工、货物、服务任一部 分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实行跨省 远程异地评标。
二、规范专家抽取
项目受理所在地评标场所为主场,由主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协调确定副场,并提供专家抽取服务,副场予以配合。招标人应在项目开标前至少1周与主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对接,统筹开展远程评标专家抽取等沟通协调工作。专家抽取时间原则上控制在开标前12至24小时。评标专家因故无法参加评标工作的,按规定开展补抽。中标结果确定前,严禁泄露专家抽取结果及相关信息。
三、完善服务保障
(一)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对评标场所、工位进行改造,确保满足电子评标、远程会议、音视频互联互通、专家签章等工作需要;按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交易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的对接测试;统筹评标场所工位资源,确定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工位信息,形成评标场所工位共享资源目录。
(二)明确主副场分工。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实行主场负责制,主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副场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包括专家抽取、工位分配、身份核验、行为记录、音视频互联互通、评标报告电子签署、专家就餐、住宿服务、后勤保障、突发情况处置、相关资料保存提供、线索移交等全流程工作。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标准规范,形成从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到音视频会商、跨区域签章的全流程标准化衔接机制,建立主副场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主副场信息沟通与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系统联通、设备调试、专家服务、现场见证及全程音视频记录等工作,做到及时响应、高效协同,形成以主场为枢纽、副场及技术团队全程响应的保障体系,保障远程异地评标顺利实施。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根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覆盖电力供应、网络连接、系统软硬件故障、音视频设备异常、专家突发身体状况、副场中断等各类可能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突发情形,强化远程异地评标安全管理及保密等工作,做到出现突发情况时迅速响应,妥善高效处置。
(五)保障一线服务力量。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统筹,建立完善值班值守、轮岗轮值、AB岗补位等工作机制,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全过程服务保障,确保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力量充足、衔接顺畅,运行平稳。
(六)拓展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圈”。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积极深化与省内外各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战略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逐步扩大常态化合作范围,推动构建“省内协同、跨省互通”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网络,并积极探索远程异地评标与多点分散评标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组织协同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作为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重点任务一抓到底,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联动体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发展改革部门应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全面开展。
招标人应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在确定中标人后,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行政监督部门应督促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方式。主场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国资监管部门应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本级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招标投标的规范化水平。
大数据部门应积极支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的技术支撑、资源保障、网络稳定与数据共享,确保系统互联互通、跨区域业务协同顺畅。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扎实落实远程异地评标服务保障要求,强化主副场协同联动,规范评标现场见证管理,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切实落地、规范运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国资委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林业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临沂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