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对接长三角、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决策部署,加快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步伐,努力探索我市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有效路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临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10号)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总体路径实践探索,坚决走好全面对接长三角关键一步,全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为我市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以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长三角中心城市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五化”为主线,通过县抓市扶,强化资源统筹,改善种养结构,加大“五标”实施力度,实现“五品”全面改良,抓点连线,以线带面,进一步发展壮大果蔬、粮油、畜禽、水产、中药材、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面向长三角中心城市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销售额增长10%以上;到2023年底,完成300个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技术领先、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规划引领
1、加快制定农业特色产业培育方案。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域一特色”的思路,横向抓布局、纵向抓强链。坚持县抓市扶,以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为路径,依托资源禀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在空间布局上,构建市、县、镇(乡)、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引导农业产业向主产区、中心镇、中心村、物流节点和聚集区汇聚。在产业链供应链上,参照省政府深化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的做法,研究制定农业特色产业培育方案,通过抓点、成片、带面,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发展壮大农业产业集群。依托优势特色产业深入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创建工作,推动政策集成、要素集聚、服务集中,着力抓好费县西红柿和甜瓜、兰陵辣椒、莒南茶叶、平邑金银花、沂水桃和苹果等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郯城县归昌乡、费县胡阳镇、沂水县院东头镇、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蒙阴县岱崮镇、蒙阴县垛庄镇、平邑县地方镇等7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利用3-5年时间,提升壮大畜牧屠宰加工、莒南花生、苍山蔬菜、沂水食品、沂南肉鸭和桃产业等6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上中下游相互承接、年产值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3、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菜变肴、果变汁等食品类初加工,培育一批农业食品融合企业。果蔬类发展分级、整理、挑选、清洗、切分、保鲜和包装等净菜(果)加工,提升净菜(果)比重;畜禽类发展分割、包装、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实现增值增效;粮食类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到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100家,年累计营业收入达到2600亿元,保持全省前列。
(二)加强组织化建设,推动规模化经营
4、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整合政策资源,以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支持蒙阴县、兰陵县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培育打造2个以上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聚焦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发展,继续实施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十百千”工程,重点打造100个市级示范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督促指导12个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镇,在镇域范围内先行先试,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村,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全市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5、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思路,重点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模适度、管理运营规范、综合效益突出的家庭农场。到2023年,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5万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700家,其中参与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家庭农场达到300家。加强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指导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农业规模经营户填报名录系统,开展家庭农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鼓励家庭农场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参与“产自临沂”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家庭农场领创办农民合作社,带动周边小农户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抱团发展。
6、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指导临沭县、兰陵县、平邑县、莒南县、河东区规范实施项目,聚焦生产环节,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经营,提升生产规模和经营效益。深入开展示范组织创建。以《临沂市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为指导,重点打造100家规模大、服务优、善经营的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加强服务机制创新。支持费县实施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县项目,积极推广金丰公社产业链闭环服务模式、平邑县金银花产业“五位一体”服务模式、莒南县“一二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河东区中化MAP“7+3”综合服务模式等,2021年实现耕种收农业生产托管面积100万亩以上,到2023年达到120万亩以上。
7、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鼓励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农业企业突出主业,适度延伸产业链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一批领军企业和平台型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落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财政鼓励政策,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持续开展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利用3-5年时间,将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1000家。
(三)加强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8、打造种苗类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扎实推动良种繁育基地和种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发挥育种企业的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政策宣传,制定方案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管理,严格验收,促进种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推动全市种业企业提质增效。到2023年力争打造种苗类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6个。
9、推动农产品流通系统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设规模适度的分选、预冷、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形成冷链物流网络,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2021年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150个,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县区制定。支持蒙阴县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
10、拓宽市场营销渠道。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我市直播电商优势,培育和建设县域直播电商产业园(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直播经济。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更多中小微农村电商主体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地方特色馆。依托大型批发市场、商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组织,加强与长三角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主体的合作,逐步实现农超、农市、农企对接,畅通农产品进入长三角的销售渠道。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
11、推动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主导农业产业为重点,积极申报制订农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不断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各县区要全面厘清县域内涉农乡镇优势产业,积极整理现行有效且适用的农业技术规程,配合完善、推广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形成县域内适用于“一乡一业”产业布局的农业标准体系。积极组织县区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并做好已认定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农业标准化实现有效结合。
12、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试行生产主体名录,加强对开具主体的培训指导,实现已实施合格证主体100%信息可查,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合格证信息化管理。2021年底前,所有试行主体合格证开具覆盖率达到100%。针对带证农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全年对实施合格证主体的巡查覆盖率达到100%。
13、扎实推进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各县区要按照“一年全域摸排、破题布局,二年打防并重、凸显成效,三年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厘清省、市重点治理品种和本地主要治理品种,梳理摸清辖区内的生产主体、主产品种、用药种类、农资门店等,全链条全环节找准重点品种问题根源,加强执法打击,强化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宣传推介,推动品牌提升
14、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创建,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加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公信力。以“产自临沂”为统领,充分利用长三角中心城市各类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平台,持续开展临沂优质农产品“三年百城”系列推广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邀请长三角客商来我市参加兰陵菜博会、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会、山东(临沂)食品产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拓展宣传渠道;支持市农发集团实体化运营“产自临沂”品牌,到2023年,在长三角地区授权“产自临沂”品牌店300家,构建形成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的稳定产销体系。
15、丰富宣传形式。用好市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专项资金,持续扩大“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的宣传范围。通过央视平台、今日头条和上海高铁站电子屏播放临沂宣传片、轮播“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产自临沂”宣传画面,不断扩大“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
16、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1〕117号),健全城乡融合的抵押担保体系,提升抵押登记效率,优化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完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建设农村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创新抵(质)押方式、政银担合作机制,发挥融资担保分险增信作用,支持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优化农村保险机构网点布局,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量,完善地方特色险种。全面摸排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的金融需求,完善清单台账,组织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基地对接,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基地提供贷款和保险支持。加强项目扶持。立足高质量、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支持供应基地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高效特色农业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长三角供应基地倾斜。发挥市级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一亿元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工商资本投入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加强技术指导。指导县区开展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精准帮扶工作,优选部分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基地,依托市农科院,建设“农科小屋”,精确指导基地提高生产及营销水平。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形式,每年组织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负责人培训活动一次以上。
17、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以长三角中心城市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供应基地“五化”水平;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参照市里的做法,制定出台推动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提升的具体措施,列支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基地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立足自身职能,发挥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工作,推动形成多层次的系统扶持体系。
18、搭建交流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搭建我市与长三角地区政府、企业、商会等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合作共赢模式。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市场拓展、品牌培育,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19、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采取“每月一调度、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考核、一年一奖补”方式,对供应基地资金投入管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日常管理、效益分析等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评价优秀的供应基地给予适当奖补;对评价落后的基地,限时整改提升,整改不到位的收回资金,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文字解读: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