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罗庄区三农工作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围绕乡村振兴“三步走”实现路径,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2021年9月,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厅等12部门印发了《临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临农委办发〔2021〕17号),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计划到2025年,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150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500家。
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申报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申报成功后,市财政每家奖补100万元用于规范提升农产品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涉农项目建设。对当年获评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落实农民合作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级对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认定的农民合作社给予适当奖励。二是优化金融保险服务。加快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活动,推广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增加首贷、信用贷。三是强化用地用电保障。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合理用地需求的保障力度,对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农机库房、冷藏、仓储、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四是加强人才智力支撑。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分期分批分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
目前,全市家庭农场16185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农民合作社24211家,市级以上示范场592家,其中省级96家;市级以上示范社123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8家,省级示范社231家。2022年7月,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罗庄区申报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21家。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2021年12月,市政府印发《临沂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1〕149号),围绕乡村振兴“三步走”实现路径,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到2025年,形成拥有较大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新雁阵”,“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域一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更加鲜明。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低于80%,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300家,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
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发展优质原料基地。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连续3年对100个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进行奖补,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二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县区制定。三是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四是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创建。每年评选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3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示范创建项目。利用3-5年时间,建成市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5个、培育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50个。五是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在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财政支持;利用3-5年时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1000家。
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全市农业企业普遍受益,希望罗庄区积极争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乡村振兴工作支持方面
2022年3月,临沂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临发〔2022〕1号),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先行战略,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聚焦抓产业促增收,加快推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坚守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确保全市967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418万吨粮食产量保持稳中有增。二是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市脱贫就业规模不少于4万人。三是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30个年产值超10亿的农业“链主”企业。四是有序推动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力争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建议罗庄区积极对接,真正把乡村振兴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