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议案》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临沂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以信用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广“信用+乡村振兴”模式,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实现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支持各县(区)建设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信用记录、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惠农。推广“乡振通”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探索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乡村“信易贷”。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与基层政府合作建立“信用银行”,引导村民通过各类守信行为储蓄信用值,用于兑换贷款优惠、就业机会、出行便利和食品用品等,实现储蓄信用、兑换幸福。建立耕地保护信用承诺制度,对积极参与并履行信用承诺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给予积分兑换、政策倾斜等信用激励,对违反承诺的建立失信约束机制,促进主动承诺、自觉践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加快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打造诚信农产品供应基地。建立完善景区、民宿、康养等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帮助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对接优质资源,通过打造诚信乡旅品牌提升吸引力。
近年来,我市依托银行机构,以农户信用档案为基础,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信用意识淡薄、信息采集困难、覆盖面较窄等问题。2021年12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临沂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临金监报〔2021〕74号),建议将沂水县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全域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沂蒙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沂水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双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政法委等6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推进试点工作。机构设置方面,沂水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事业编制19名,实有17人)作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置信用体系股等4个内设机构,具体承担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体由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9名,实有19人)牵头,负责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担保等政策;沂水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实有8人)承担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的相关辅助工作。
目前,临沂市成立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7个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导沂水县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协调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用信息平台,在整合政府部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为沂水县提供服务。支持农商行开展“道德获贷”行动,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创新开展金融产品,更好地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沂水县加强沟通交流,总结试点经验,汇报困难问题,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