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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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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共通过“行风热线”受理群众诉求7件,下线后迅速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沭县玉山镇七岔河村袁先生反映“邻居破坏了家里的宅基地,不让盖新房,邻居还占了村里的责任田”的问题

经调查,反映人与被反映人袁某起(已去世)存在宅基地争议。2001年12月,袁某起申请翻建旧宅,因该地块与袁某选(反映人袁先生父亲)存在争议,未能在原址翻建,后村委为其新划定一处宅基地,但旧宅未拆除;2003年4月2日,袁某选申请建房,其住宅用地呈批书载明用地四至为东至空地、西至袁某军、南至巷道、北至大街,该宅基地与袁某起2001年12月申请翻建的宅基地重叠,导致双方争议加剧。此后,反映人袁先生在其西临袁某军主房处,为其父袁某选新建约15平方米住房,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2007年9月14日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建筑作出予以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移送临沭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行政处罚相对人主体身份不明确,临沭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9月15日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落实,反映人袁先生与被反映人袁某起及双方子女现均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均不具备建设新房的条件,双方原建房申请因宅基地存有争议均未完成建设,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解释,其建房申请审批超过二十年,已不具备新房建设有效证件效力,若需建设新房,需到土地行政主管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重新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关于占用责任田问题,经查,被反映人袁某起长子袁某征住宅东侧有约0.2亩土地,原由被反映人袁某起承包,并于2018年11月缴纳了2002—2018年的承包费共计320元,2019年至今未缴纳承包费。自去年以来,村集体已陆续对全村承包地权属进行确认并催缴承包费,因近阶段村“两委”换届,该项工作暂停,待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将继续推进催缴工作。

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纠纷双方均享有一户一宅权益,原建房申请审批已超过二十年,均不符合建设新房相关规定。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已责令村集体尽快催收。

二、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郭先生反映“基本农田内很多种树的,影响周边地里农作物生长,希望监管”的问题

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实际是村民在耕地内种植杨树的问题,涉及耕地“非农化”问题,册山街道已转交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地类属性进行落实整改。

三、平邑县保太镇福禄庄村怀先生反映“2017年危房改造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费,提交了相关的手续,但因邻居反映他的宅基地面积少了,导致危房改造补助一直未能领取成功”的问题

经核查,怀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该工程由住建部门主管。工作人员通过向保太镇福禄庄村干部核实及调取保太镇历年危房改造台账,未在2017年保太镇危房改造47户名单中发现福禄庄怀某中户信息。后工作人员对2014年、2015年、2016年保太镇危房改造户名单进行核对,也未发现福禄庄怀某中户信息。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3月30日,镇工作人员向反映人介绍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申报流程,反馈了调查结果,反映人满意。

四、罗庄区沂堂镇前柳庄村邵先生反映“2014年口粮田被厂子占用了一亩二分地,没给补偿,给了地但一直没有手续,2023年原土地的主人将土地收回,现在自己没有任何补偿也没有土地”的问题

经调查,2013年,由罗庄区沂堂镇前柳庄村委牵头,前柳庄村村民张某富、鲍某芝流转村东北38亩耕地用于种植大蒜,其中包括邵先生原有土地1.12亩。当时村委提供两种补偿方式,一是每年1000元/亩的货币补偿方式,二是由村委协调在村内其他地方等面积调换土地。邵先生选择等面积调换土地的补偿方案,并由村委在村南(位于前柳庄村至东为儿桥村路西,振兴大道以南约150米,面积为1.2亩)确定同面积土地进行置换。后发现此地块已确权到本村村民齐某一名下,2023年10月,齐某一将此地块收回,反映人邵先生失去土地。

2026年4月2日,工作人员和邵先生见面沟通解决问题,邵先生同意放弃等面积调换土地的补偿方案,并要求前柳庄村村委支付2024年以来的土地流转费,前柳庄村村委正在协调解决,邵先生对此表示同意。

五、兰山区半程镇东石沟村姜先生反映“2021年承包的耕地,已交了相关的费用,至今土地还没有到自己手里”的问题

经核查,姜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其所承包耕地被该地块原承包户刘某县占用,村委会已多次与刘某县协调清理地上附属物及种植树木事宜,但未达成一致。后该事项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求刘某县清理地上附属物,但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该被占用土地已收取的承包费26640元退还姜先生。3月18日,村委会将上述款项退回姜先生账户。下一步,工作人员将会继续协调推进清理地上附属物工作。

六、高新区马厂湖镇九庄村赵先生反映“2025年8月村里修路,建了钢结构大棚占用了基本农田,一直没有赔偿”问题

经调查,赵先生反映的实际为九庄村村委牵头建设的食用菌菌包生产、种植示范一体的菌创智能发展服务中心(简称菌菇小镇)占地问题。2025年该项目建设时,经九庄村委协调,占用赵先生耕地作为进入菌菇小镇的通道,村委采取土地置换方式用其他土地对赵先生进行补偿,现已处理完毕。3月24日,工作人员向反映人反馈处理结果,反映人满意。

七、高新区马厂湖镇大山前村张先生反映“老家父母的老宅基地,修村内道路时被拆了,一直未进行赔偿,后来道路未修,2025年6月份,老宅基地被人占用了,村里不管”的问题

经调查,前期因村内道路狭窄不直,村委规划拓宽道路,张先生原住宅位于规划道路中间位置,但因该道路拓宽规划实际上并未实施,张先生老屋既未拆除也未获得补偿,后续由张先生自行拆除。

后村民王某金盖房修路时,未经张先生同意,占用了张先生原住宅的部分宅基地,双方由此产生争议,经镇、村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督促镇、村继续走访核查,明确张先生宅基地四至范围,适时再次组织张先生与王某金共同协商,尽快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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