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牧人发〔2023〕3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饲料、兽药质量检验监测、生产研发,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试行)〉和〈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牧人发〔2022〕34号),参加初、中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从事专业工作水平。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5.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或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3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学历,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5年。
(三)申报中级职称(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或双学士学位,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高中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饲料兽药领域相关工作满7年。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和题型
1.专业设置:饲料、兽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2.考试科目:《基础知识和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和题型: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四、知识大纲
知识大纲等相关内容已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方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考试没有题库,不指定用书,不举办相关培训。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11月11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11月6日12:00-11月12日16:00。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11月13日16:00。
4.考试时间地点:11月25日下午14:00-16:00。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考生可于11月5日登录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101.52.240.149:81/examfront/
login/initLogin.htm),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报名和缴费等。
请广大考生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导出《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表》,签字确认报所在单位初审。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所填报《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表》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上传材料包括:(1)单位审核通过的《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二)复审
省畜牧局对考生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如上传材料不规范,将通知本人尽快修改完善。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并在考前一周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继续教育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自2022年起,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应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五)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考试费用60元,由考生自行缴纳。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考试费用。
七、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职称证书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
报名咨询电话:0531-51788831。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