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沂水县护航春耕备播,种业监管执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民以食为天,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农作物种业安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疫情过后,为提升种子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经营能力,我局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通知要求,提早谋划,多举措开展春季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活动,为全县种业市场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一、开展监管执法培训,增强规范经营意识。

今春过后,我局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制定了《2023年沂水县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种子经营主体开展规范经营培训。培训内容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山东省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经营主体要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农作物种子如何进行售前网上备案等。截至目前,全县共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种子经营主体319户,发放培训材料640余份。通过此轮培训,不仅全面提升了种子经营主体的依法、诚信经营理念,更是建立了详细的种子经营主体清单,为以后种业监督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备案指导,提高备案操作能力。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仅是种子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也是种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种子股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服务、电话沟通、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备案指导。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种子经营备案主体319户,审核通过委托代销备案56个,经营不再分装备案1019个。备案品种包括玉米、大豆、花生、蔬菜等种子,经营主体备种充足,完全满足了全县春耕用种需求。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遏制违法经营势头。

近期,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县种子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门店等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和种子备案情况;检查经营门店台账建立情况;检查种子标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同时,针对县外种子流窜贩卖的不法经营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种子违法贩卖的势头。

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种子经营主体129户,发现问题38户、整改完成37户、立案处罚1户。通过监管执法活动,全县种业市场得到了持续净化,春耕用种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

上一条:莒南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下一条:兰陵县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