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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6:18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0〕6号)和《关于做好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临农人字〔2020〕16号)要求,经自上而下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从全市申报推荐的全部人选中,评选出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考察人选50名。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安排人员或委托所在乡镇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主要内容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

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干事创业、工作实绩和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以及是否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在同一实体单位内是否有多人重复申报、受表彰等情况。

三、要求。各县区请将公示和考察情况于2021年1月11日前书面报市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张贴公示的内容及形式请扫描后一并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子邮箱,以备查。

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考察人选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539—8726785

附: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考察人选名单

临沂市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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