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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监〔2022〕5号)和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临农机字〔2022〕6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平安农机”创建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良好平台和重要抓手,是转变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的有力手段,是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的行业重要品牌。要紧密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政府应当制定印发促进当地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并且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结合开展农机安全“五进”等活动,大力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新要求、新动态、新变化,扩大“平安农机”创建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农机安全生产环境。要在创建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安全监管先进经验,推出新举措,创出新特色。要切实发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学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激发工作动力,带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平安农机”创建有效期为5年,2017年前已被公布为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的,均可重新申报创建。

三、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市级、全省和全国示范单位的争创、申报、推荐和报送工作,对推荐上报的示范单位要严格审查,认真核验,确保达标高质。

(一)申报材料报送。8月15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文推荐申报2022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省级、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申报材料(含正式文件、申报表等,同时报送电子稿)、佐证材料(按申报条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市农机中心农机安全服务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ynj8313529@163.com。联系人:陈吉勇,联系电话:8316466。

(二)考核、验收,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各县(区)推荐的示范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材料审核,对拟入选的示范单位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入选“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农机合作社名单。被推荐为国家级示范县区和省级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农机合作社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行文向上级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区要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落实“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任务。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做好报送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市级、省级和全国示范单位的遴选、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各县区对上报的示范单位要严格审查,认真核验,择优组织推荐、申报。

(三)强化监督,巩固成效,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成立临沂市“平安农机”创建验收考评组,通过现场验收、考评、召开评审会审查等形式对市级以上创建单位(市级的抽查)进行现场验收。检查验收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县级领导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含市农机中心、农田建设管理科)和聘请专家人员组成,对照创建标准,逐项逐条验收检查,确保我市“平安农机”创建质量。

请各县区将拟申报市级、省级、全国示范单位名单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市农机中心农机安全服务科。邮箱:lynj8313529@163.com。

附件:

1、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条件

2、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申报表

3、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乡创建申报条件

4、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乡申报表

5、省级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6、省级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表

7、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

创建条件

8、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

9、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10、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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