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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市纪委反馈问题意见的整改方案》(临农党字〔2022〕49号),就“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营商环境领域主要问题有5项。针对涉企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优化联合执法检查。认真落实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全面完成畜牧、渔业、农药、肥料等23项抽查,明确完成时限,及时将抽查结果在网站公示,着力改变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农业综合执行执法人员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在12月份筹备召集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作风整顿专题党组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效能,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减负松绑,推动畜牧、农机、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涉企、惠企政策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局及所属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3.加强“企业评部门”问题整改。将“企业评部门”结果纳入作风整顿评价,把企业反映问题列入整改重点,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理念,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执法为民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4.积极回应处置群众诉求。利用网络平台,拓宽投诉渠道,认真排查涉农信访、网络舆情。认真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接听12月份“行风热线”电话,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案程序,抓好热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12月上旬,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结合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农民工工作清欠等工作,对全市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畜禽屠宰、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开展排查,着力解决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等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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