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兰陵县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避免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兰陵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立足实际,严格遵守抽样要求。围绕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畜产品监督抽检方案》的通知》(鲁牧质科市字〔2021〕5号),按照上级部门所分配抽检数量和抽样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各乡镇畜牧发展服务站、相关屠宰企业和养殖场严格配合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加强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突出重点,科学制定抽样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省市两级工作部署,科学制定抽检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检测抽样品种、检测项目和检测方式。对公众消费量大的肉、蛋、乳类产品,风险隐患较大的产品重点抽查。按代表性、真实性、公正性以及合理分布镇、街道的原则,随机确定被抽检单位和抽检样品。中秋国庆期间,抽检样品涵盖禽蛋、猪肉、羊肉、禽肉、动物尿液等,省级抽检计12批次,县级抽检计1500批次。
客观公正,及时公布抽样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检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将合格样品检验结果报告单、不合格的样品检验报告发放给被抽检单位,并将通过相关网站或媒体向社会统一公布,告知被抽检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做好接收等记录,确保抽样结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