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8〕2号)和《关于组织调查2017年度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8〕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全国一村一品两个系统数据准确,录入顺利,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传真电报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认真搞好摸底调查和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工作细致、数据详实。同时,该县农业局也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产业化和对外合作科为成员的调查工作组进行协调、统计、培训、录入、上报等工作。
此次调查的重点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含已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批发市场;实施产加销或产销一体化,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年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不含已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专业市场;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包括农产品生产型、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乡镇。
通过此次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工作和一村一品统计,建立完善了农产品加工业数据库和一村一品数据库,加快了全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