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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内涵新特征,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明了主攻方向和实践路径。

更明晰的产权关系,更稳健的经营方式

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相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更为高级的经济形态,其新内涵新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产权关系明晰。传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模糊,股权设置不清,产权主体虚置,权责不明确,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而产权关系明晰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最为核心的特征,通过将集体资产资源折股量化到集体成员,实现了从“共同共有”向“股份占有”的转变,并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资源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

治理架构科学。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大多“政经不分”,与村“两委”的人员、职能、财务等关系界限不明确,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村干部决定,监督机制不健全。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赋予特殊法人地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规章制度和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在重大投资、股权合作等重要事项上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村“两委”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职能界限清晰。

经营方式稳健。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大多由村组织统一管理,产业形式和经营方式都较为单一,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和高效的管理体系,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形式更加灵活多样,通过抱团发展或者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成为农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经营方式更为稳健,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有效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收益分配合理。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大多收入水平较低,收益分配形式较为单一,基本采取平均主义且分配不透明,农民难以从集体经济中获得较高收益。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更是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的联合,收益分配机制更为健全,更为注重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的互利共赢,收益分配实现了股份化、制度化、透明化,让村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真受益、得实惠。

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然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相对薄弱,“统”的功能发挥不够,村集体对村民的服务能力严重不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则充分发挥其“统”的功能,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把农民组织起来、把资源整合起来、把产业发展起来,有效协调好农业经营中“统”与“分”的关系,充分发挥出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引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化整合农村资本、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资源要素,充分挖掘乡村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休闲康养等多元价值,推动特色农业、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业、农文旅融合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吸引了大批年轻人返乡创业,农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联农带农,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与农民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模式,构建了“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利润返还”“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共享者;集体经济收入广泛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投入,显著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社会福利水平,让他们与集体经济发展同步受益、同步提升、同步发展,成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政策创新、红色引领、联动抱团、融合发展等举措,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山东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发展机制更加完善,产业业态更加丰富,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成员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达到367.4亿元,行政村村均收入67.4万元。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山东应充分发挥大省担当,在目前取得的成就基础上继续突破,努力破解目前仍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以“三变”改革激发集体经济活力。党的十九大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鼓励地方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改革)。全国各地的实践也证明,农村“三变”改革是一个多层次、多主体、多目标的系统工程,能够有效整合农村存量资产、自然资源、人力资本,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值,全面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满盘活”的重大效应,代表着当前农业农村改革的前沿方向。山东要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以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重点,以村庄党建联合体、经济发展联盟、产业化联合体等平台载体有效整合多个村庄的资源、资产、资金,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平台载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民、村集体、平台载体培养成产业链上的“合伙人”,把他们打造成为既具有“外在有形的物理联系”,又具有“内在无形的化学联结”的乡村振兴利益共同体。

推动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集成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山东要聚焦强村富民两大核心任务,将集成理念、集成思维、集成方法运用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系统推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政策集成改革,加快推动发展型政策制度向共富型政策制度转变。要注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党建、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改革的衔接配套和政策集成,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党建联合体+共富公司”“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变’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体经济发展+数字化改革+农业全产业链”“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合伙人”等集成改革推进路径,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由内容“单一化”向“多元化”、政策“碎片化”向“集成化”、成果“单项突破”向“整体提升”跃升,显著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对农业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

以数字技术赋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山东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将数字化作为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快推进集体经济数字化转型。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全部纳入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助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利用数字技术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标准化、经营流通数据化、质量监管精准化、全程管理数字化,构建以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形态,实现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迭代升级。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山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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