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为了确保沼气工程的正常运行及用气安全,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使用管理事项:
1.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2.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4.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5.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6.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7.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