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二批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2022年全市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共评出24个镇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3至5月27日。
公示期间,任务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39-8961115
附件:2022年全市第二批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镇街名单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全市第二批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镇街评审通过名单(24个)
兰山区枣园镇,兰山区半程镇,罗庄区高都街道,罗庄区褚墩镇,河东区汤头街道,河东区太平街道,郯城县红花镇,郯城县高峰头镇,兰陵县苍山街道、兰陵县大仲村镇,莒南县坊前镇,莒南县筵宾镇,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沂水县崔家峪镇,蒙阴县旧寨乡、蒙阴县高都镇,平邑县武台镇、平邑县保太镇,费县费城街道,费县上冶镇,沂南县青驼镇,沂南县张庄镇,临沭县曹庄镇,临沭县玉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