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临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临农委发〔202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就其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步早、增速快,目前累计登记注册2.5万家,合作社在推动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实力不强,还面临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同社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需要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12部门在深入研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通过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央及省有关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深入农民合作社调研了解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后将初稿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内征求意见,同时向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将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12部门将《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大部分,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组织保障方面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进行了细致安排、周密部署。
(一)明确了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方面,提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发展”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三步走”总体路径要求;基本原则方面,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指导监督;主要目标上,明确到2022年,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20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400家;到2025年,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500家,其中省级以上500家;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打造2个以上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
(二)明确了重点任务
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开展“空壳社”清理,提出建立清理常态化机制,优化注销流程,引导符合条件的走简易注销程序。二是严格登记管理,要依法开展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加强年报信息监管。三是规范财务管理,要加强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指导合作社依法为社员建立成员账户,做好财务及社务公开。四是加强利益链接,引号成员出资形式多样化,鼓励合作社密切同社员的利益联结,落实盈余分配制度。五是健全民主管理,指导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议事程序。六是培育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开展同业联合、以服务为纽带开展同域联合社,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影响力大的合作社联合社。七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分级建立名录库并动态更新。八是推进建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支持蒙阴、兰陵开展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镇先行先试,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经验。九是加大典型案例推介力度,每年推介10个左右规模大、前景好、带动强的合作社典型案例,按规定对发展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明确了支持政策
明确了4大政策支持,一是加强财政项目支持,将县级以上示范社、合作社联合社、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为财政支持重点,对成功申报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新获评市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实行奖补,支持合作社参与涉农项目建设。二是优化金融保险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推出普惠金融产品,增加首贷、信用贷,开展面向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强村贷”项目库批量化运作,推动农业保险由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三是强化用地用电保障,加大对合作社合理用地需求保障力度,对种养业配建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用电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人才智力支撑,分级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开展合作社骨干培训,在相关培训中增加合作社课程。
(四)明确了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3方面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县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辅导员队伍,到2022年,市、县、镇三级辅导员队伍基本建立,为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培训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落实监督考核。将合作社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合作社奖补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监管。
临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