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农委印发了《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2021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12月25日,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国家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农委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5日、3月3日、3月10日三次征求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问题22条,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后,27个市相关部门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品质内涵,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实现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走在前列的目标夯实基础。明确“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市农村实现外在美、内在美、持续美的和谐统一”等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是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从规范提升改厕质量、健全管护服务体系、加强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从科学选择治理方式、突出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方面进行强调,到2025年,完成5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现有已排查的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健全完善处理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广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四是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开展“治乱”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市级以上美丽乡村达到1000个,“美丽庭院”创建率达到全市农村常住庭院户的35%,村内道路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清洁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
政策咨询: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电话:0539-8726798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文件: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