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静 临沂市农科院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所长、正高级农艺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临沂市委农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建设绿水青山新沂蒙。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有“金色”价值,更要有“绿色”颜值。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是我们党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新时代城乡变化特征得出的结论。《方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重点瞄准“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等四大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品质内涵,建设绿水青山新沂蒙,为实现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走在前列的目标夯实基础。
二、以项目融合为抓手,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化的机制保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方案》以项目融合为抓手,打组合拳,积极引导各级政府部门统筹“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创新金融产品,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吸引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大力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有效利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6个重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资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化的机制保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大格局。
三、以“三个强化”为保障,持续发力推动整治持续性和长效化。
《方案》以“三个强化”为保障,持续发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性和长效化。明确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采取第三方评估、联合检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讲好临沂故事,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对标“三个走在前”要求,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信未来五年,临沂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沂蒙老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沂蒙样板,农村将势必变为实力的、农民的、活力的、宜居的、奋进的沂蒙乡村。
文件: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