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实施“四大行动” 打造“沂蒙强社”品牌 | ||||||||||||||||||||||||
2024-05-10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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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市委农办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支持政策、组织保障五个部分,明确实施“清源、强基、培优、创品”四大行动18条具体任务,构建指导体系化、运营规范化、项目菜单化、政策可及化的扶优汰劣机制,加快培育规模大、联结紧、盈余足、带富强的“沂蒙强社”,实现农民合作社由松散联合向专业联动、单打独斗向多元助力、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 实施“清源”行动 逐年降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空壳社”比重 《意见》从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强化监管等3个方面常态化开展合作社清理整治,2024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空壳社”比重分别降至10%、4%以下,以后逐年降低。 其中,优化服务,指导合作社发起人结合产业规划等,对经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必要的法律和经营辅导。 进一步简化注销登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注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及时提醒年报;逾期2年的,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农民合作社,依法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经营困难的,要引导依法自主歇业。 建立监管、监测、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示范社监测和财务、融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督。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金融、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实施“强基”行动 2025年正常经营的全部达到“七有”标准 完善架构、育强骨干、健全财务、合理分配、加强辅导,《意见》从5个方面全面规范提升合作社运营管理,根据实际开展有场所、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有账户、有财务、有税务登记“七有”达标创建,2024年达标率达到40%,2025年正常经营的全部达标。 其中,指导合作社依法设立“三会”,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专业的生产、营销、研发、电商、质检等部门。制定合作社带头人三年培育计划,支持县区分层分类开展全链条培训,3年覆盖所有合作社。鼓励“土专家”“田秀才”、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各类归雁人才和家庭农场主创办或加入合作社。 严格执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到2025年底县级以上示范社全部采用电算化记账。依法为每个合作社成员建立成员账户,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记入成员账户。分配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深入实施“千员带万社”行动,探索成立县区指导服务队,2024年,指导服务队规模达到1000人,覆盖县级以上示范社。到2026年底,服务队规模达到2000人,覆盖正常运营的合作社。 实施“培优”行动 每年培育县级以上示范社350家 《意见》从深化创建、推动联合、创办公司、支持项目、国企助力、数字赋能、联农带农等7个方面发力,集中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先进社,每年培育县级以上示范社350家、合作社办公司30家;到2026年县域每个特色产业至少建设一家联合社,产业链上70%以上的合作社加入联合社。 其中,创建示范社四级联创体系,推广兰陵县、蒙阴县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经验,每年选择30个乡镇整镇域提升,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农工作,建设当地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鼓励农民合作社“接二连三”,支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合作社探索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确保可持续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农业产业化、高标准农田、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范化养殖等项目,鼓励第一书记任职村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鼓励采取“国企+合作社+农户”“国企+合作社+农服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金融保险”“按揭农业”等模式,积极参与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支持市农发集团助力100家合作社。 建立数字技术赋能合作社发展长效机制,鼓励合作社与乡村振兴合伙人综合服务平台、县域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支持农户与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广“双社联合、雁阵共建”“双领双全、四雁齐飞”等模式,采用规模化种植、企业订单等方式,保障成员和小农户获得更多红利。 实施“创品”行动 每年评选“百佳沂蒙强社” 《意见》从分类管理、打造爆品、防控风险等3个方面,全矩阵宣传、高品质打造“沂蒙强社”品牌,每年评选“百佳沂蒙强社”,到2026年,力争10个合作社产品成为全国行业知名品牌。 其中,推行“评星定级”,从省级、市级、县级以上示范社分别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合作社,优先推荐参加培训、产品展销、金融授信、品牌推介。引导合作社树立爆品思维,研发新品、升级爆款,创新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营销模式,培育“大单品”,将流量转化为销量。 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摸底排查,提质减量信用互助合作社。发挥监事会及成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优化要素配置 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财政扶持、人才支撑、用地保障、金融助力等4个方面,引导全市农民合作社向高质量发展轨道迈进。 其中,每年评选“百佳沂蒙强社”,优先推荐合作社骨干参评沂蒙“四雁”人才,择优推荐齐鲁乡村之星。 对接合作社运营发展需求,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实施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鼓励科研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骨干参加农业技术职称评定。 严格落实乡村振兴用地支持政策,指导各县区盘活利用村庄闲置用地资源,保障合作社设施农业合理用地。 发挥省农担临沂市管理中心和市融资担保集团职能,放大5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效应,把合作社纳入美德信用评价体系,对达标合作社增信降息。 (在临沂客户端)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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