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经济师赵银萍解读《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 ||||||||||||||||||||||||
2024-04-05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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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到2023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5万家,农民合作社在提升全市农民组织化水平、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仍处于成长期,“大群体、小规模”,整体实力不强、结构不优、部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还面临资金、人才、土地、服务等要素制约,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扶持,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松散联合向专业联动、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助力、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最终实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沂蒙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为激活农民合作社发展潜力,优化农村生产关系,市委农办制定《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热点,就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2024-2026年全市合作社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及组织保障。《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是全市今后一段时间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 《意见》围绕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两大主题,提出施“清源”、“强基”、“培优”、“创品”“四大行动”。“清源”行动着力解决在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中存在的设立上“宽进”、注销上“严出”及成立后运行监管不严等问题,提出常态化清理整治合作社,降低异常经营合作社及“空壳社”占比,明确严把出口、畅通入口、强化监管3项任务举措。“强基”行动着力解决合作社组织架构、骨干成员、财务、盈余分配等基础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按“七有”(有场所、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有账户、有财务、有税务登记)标准规范合作社运营,并明确完善架构、育强骨干、健全财务、合理分配、加强辅导8项任务举措。“培优”行动着力解决合作社单体实力弱、产业链短、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集中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先进社,并明确深化创建、推动联合、创办公司、支持项目、国企助力、数字赋能、联农带农7项任务举措。“创品”行动着力解决合作社品牌不响、营销老旧、风险管控不严等问题,提出全矩阵宣传、高品质打造“沂蒙强社”品牌,培树全国行业知名品牌,明确分类管理、打造爆品、风控风险3项任务举措。“四大行动”18项任务举措构建起指导体系化、运营规范化、项目菜单化、政策可及化的扶优汰劣机制,为加快培育规模大、联结紧、盈余足、带富强的“沂蒙强社”提供了详实可靠的“说明书”、“路线图”。 根据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意见》还对现有政策举措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人才、用地、金融等4方面的支持政策。需要强调的是,《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助力,放大5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效应,创新推出“雁阵合作社贷”、“沂蒙强社贷”等系列金融产品,拓展农村产权、订单、仓单、存货等担保融资业务。2020年9月,临沂市获批全国首个“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借助试验区政策效应,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银行及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强化政银担合作,2023年创新推出“四雁振兴贷”等金融产品,常态化开展融资需求摸排对接,为全市广大种养大户、农场、农业企业等涉农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支持。下步,要针对农民合作社的经营及资信特点,创新合作社贷款专属产品,有效突破合作社融资难题。 为确保《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凝聚起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督导、闭环管理落实3个方面压实市、县、镇、村四级及有关部门责任,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提出根据需要召开推进会,将合作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观摩;要求建立“调度-通报-观摩”推进机制,形成“明责担当、督促指导、落地见效”工作闭环。下步,要建立健全“市县专班运作、市直横向联络会商”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大调度督促,务求政策落地见效,让广大合作社及农民对工作成效可感可及。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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