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共临沂市委农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 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临农委办发〔2020〕2号,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疫情防控时期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建设干净整洁健康文明和谐宜居的清洁村庄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教育农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到2020年底,全市村庄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脏乱差现象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真正实现让农村净起来、美起来、靓起来。
《意见》提出,整治范围要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村庄;重点是村庄主次干道、支街小巷、房前屋后以及村庄周边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五大堆等以及路域、水域、田园、庭院等重点区域。
《意见》明确了七大任务:一是整治生活垃圾,开展村庄垃圾清洁活动,实行垃圾定点投放、清扫、清运与重点区域、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以及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整治污水乱排,开展村庄水域清洁活动,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全面清理汪塘沟渠、排水沟,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20年底,全市30%左右的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三是整治村容村貌,开展村容村貌清洁活动,组织清理柴草堆、杂物堆、粪堆等,清理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确保各村街巷整体通透、干净整洁;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2020年底,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比例均达到30%以上。四是整治农家庭院,按照室内"五净"( 即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院内"五无"(即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的标准,持续推进"美在农家"创建活动,2020年创建市级"美在农家"示范村200个,市级"美在农家"五星级示范户3000户,扶持"美在农家"薄弱户1000户;抓好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减少粪口传播隐患,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五是整治田园环境,各县区要力争达到秸秆焚烧等"铁塔天眼"监控全覆盖,及时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秸秆、粪污的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引导农户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2020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规模化畜禽养殖区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六是整治镇域环境,全面清理镇街驻地沿街商户、集贸市场、车站、饭店、宾馆以及建设工地存在的"脏、乱、差、丑"问题,做好基础设施的保洁、消毒,规范设置广告牌匾,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提升绿化美化质量。七是改变卫生习惯,紧紧抓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这一契机,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厕所使用、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带头、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倒生活垃圾、不乱丢用过的口罩、不乱堆柴草农具、不随地吐痰、不乱排粪便污水,引导家家户户自觉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屋角旮旯等,铲除病菌滋生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疾病传播。
《意见》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过程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帮包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各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活动。各级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足、工作怠慢、推进不力的予以曝光批评;要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切实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日渐形成文明、简朴、和善、友爱的农村新风尚。
《意见》还对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