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罗庄区农业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一、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执法监管,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重点查处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及农资门店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消除隐患,维护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重点监管。围绕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大宗食用农产品,重点检查农药兽药使用情况。对蔬菜生产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查处生产记录及农药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等,重点查处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养殖场在饲料中或饮水中添加禁用药物、养殖档案的建立及记录情况,畜禽出厂(场)未经检疫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屠宰场,重点查处收购病死畜禽,无证屠宰生猪,屠宰未经检疫生猪、病死猪,制售病死猪肉,及对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查处1起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和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程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案,罚款3万余元,现以调查处理结案归档。
三、强化责任落实。成立16人的执法行动工作小组,共分成三组,一组负责对畜产品质量进行执法检查,二组负责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执法检查,三组负责后勤保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上报,对影响恶劣、违害较大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增强农业执法的震慑力,确保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抓紧抓实。
四、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向执法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1000余份,增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鼓励了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