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林欣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和“1516100”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园两体一区”建设为载体,促进我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建设重点田园综合体3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现代农业园区100个,落实干部帮包联系,服务项目发展;深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构建产业支撑,推进三产融合;突出共建共享,探索农民增收新路径。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100项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农委办〔2019〕1号)、《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振兴十二大项目平台培育的通知》(临农委办发〔2019〕28号),积极推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坚持月调度、月通报,扎实推进园区建设。
二是培育塑造“产自临沂”品牌,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制定发布了“产自临沂”背书使用管理规范,完善了品牌准入、管理、保护及退出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产自临沂”品牌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临沂优质农产品“三年百城”系列推介活动,提升了“产自临沂”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涉农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各县区重点扶持发展1-2个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建设莒南优质花生基地,打造沭河东岸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临港蓝莓、茶叶等高附加值特色产业,叫响“莒南花生”、“临沭柳编”、“临港蓝莓”、“郯城银杏”、“苍山蔬菜”、“平邑金银花”、“费县核桃”、“蒙阴蜜桃”、“沂南蔬菜”、“双堠西瓜”等区域品牌。
三是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开发区域布局,综合运用水利、科技等措施,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创新建设模式,强化工程运行管护。依法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加快乡村规划编制,优化空间布局,满足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探索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临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临发[2019]3号)要求有效盘活村集体的荒山、荒沟和空闲校舍、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资产,采取公开租赁、入股分红等方式,统一开发利用,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
四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争创国家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发挥金融合力。联合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临农委办发〔2020〕12号),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是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综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具有临沂特色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培养发展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采取订金、薪金、租金、酬金、奖金、基金、红利等“六金一利”的联结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临沂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高地重点任务清单》(临委发[2019]2号)要求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农业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杜元成 承办责任人:胡兆峰
电话:872679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