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农村社区党组织入股合作社打造乡村振兴临沂样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在全市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实现党建引领、促进集体增收、带动群众致富的有效途径,各级领导高度关注。2019年底,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等1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组发〔2019〕15号),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有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行政村达到总数的40%以上。2020年3月中旬,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做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0〕4号),要求4月底前,所有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建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民合作组织,6月份,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要见成效。5月8日,全省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农村改革攻坚视频会议召开后,中共省委农办印发了杨东奇、王可、于国安同时在全省加强基层当家推进农村改革攻坚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重视农村基层党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
二、召开全市会议,大力推进工作
为加快推进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合作社,4月26日,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沂水县召开了全市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现场推进会议。在全市推进会上,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张韬同志提出并部署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完成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我局牢牢抓住几个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摸清底子,利用全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名录信息平台,高质量做好摸底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推进,鼓励各县区结合村情实际,积极探索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有效形式;三是推动资源整合,发挥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发挥主观能动性;四是强化利益联结,积极探索土地入股、资源入股、资本入股、劳动力入股等多种形式,深化村集体与农户的合作关系;五是规范运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
三、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设情况
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分为4大类,一是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生产经营型合作社,三是劳务服务型合作社,四是综合类合作社。截至9月9日,我市已在省名录平台上报1654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审核入库1120家,其中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345家,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655家,领办服务(劳务)型合作社111家,综合类合作社9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抓住临沂市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的机遇,找准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把村支部领办合作社与上级财政扶持项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运用好“鲁担强村贷”业务,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做好项目筛选、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提升运行质量。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工作人员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负责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信息统计等服务,现场帮助合作社解答政策方面的疑惑,解决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协助合作社申报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建合作社产品品牌,壮大合作社发展实力。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共同配合,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合作社组建、运行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任务落地落实。调动村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引领作用,带动党员群众形成发展合力,实现支部有作为、党员当先锋、集体增收益、群众得实惠。
(四)开展示范创建。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今年将启动“十百千”工程,即培育10家龙头联合社、打造100家市级示范社、提升1000家县级标准合作社。各县区要注意总结经验,培育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典型,大力宣传各类合作社的经验做法,为周边村镇提供示范样板。要鼓励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一社一品、一村一业”的局面,为推动集体增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探索出一条新路。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把建议吸收到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段伦才 承办责任人:刘连江,齐敬冰
电话:0539-8726788,0539-8961115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