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nwh/2020-000009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53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53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2020-09-10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马超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职责,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有力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上,先后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引导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修订《临沂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先后完成10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目前,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807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81家。2019年,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426.7亿元,净利润65.1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超过亿元达到236家。

在产业融合发展上,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通过政策推动、企业带动和项目示范,引导农林牧渔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加快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比例,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宽产业融合发展新途径。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联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目前,全市已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2个,数量居全省前列,探索完善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

在完善利益联结上,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示范创建促发展,梯次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目前,全市省级以上农民示范社有223家。引导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快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由注重外在形式向强化内在功能转变、由简单生产合作向全链条融合转变。支持合作社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鼓励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各类主体多业融合、抱团发展。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目前,我市已在省名录平台上报1654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审核入库1120家,其中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345家,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655家,领办服务(劳务)型合作社111家,综合类合作社9家。

在资金支持上,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34号),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20〕1号文件支持“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若干政策措施》(鲁财办发〔2020〕7号),明确“对工商资本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省市县联动按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市财政积极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鲁办发〔2018〕2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临办发〔2018〕39号)等文件要求,对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补助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县区,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农业领域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范开业 承办责任人:徐萍

电话: 8726797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97号建议(关于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51号建议(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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