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茂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靶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明确了加强乡村治理1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司法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7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0〕3号),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19〕17号)通知,部署以县为单位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以镇、村为单位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和省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导向和工作靶向。
二、纳入工作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
市(县区)委农办将乡村治理示范创建纳入工作重点,作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内容。每年形成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好乡村治理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做好乡村治理建进展总结评估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择优推荐更多的村镇争创全国、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19年8月,临沂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临农委办发〔2019〕30号),以镇、村为单位,在全市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每年评选30个左右示范镇、100个左右示范村。2019年,评选出兰山区李官镇等30个镇、兰山区半程镇沂田村等100个村为市级示范镇、示范村。
2019年经积极申报推荐,费县被评选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郯城县郯城街道大高庄村、郯城县花园乡李村、郯城县李庄镇蔡村、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临沭县店头镇东措庄村等5个村被评选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兰陵县下村乡里米坑村、郯城县向城镇道口村2个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4月23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意见》(临办发〔2020〕7号)。该《分工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实施德治乡村培育行动、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和措施保障等六个部分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多措施齐发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针对您提出的“挂派治理"问题,我市拟由组织部牵头牵头,持续开展选派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抓党建促乡村治理工作,引导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治理。
2、针对您提出的“能人治理"问题,我市拟由市人社局、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四雁工程”,加大农村人才引进、培训、使用。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数量建立村级后备人才库,2020年年底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500名,纳入专业化管理人员占比提高至60%以上。
3、针对您提出的“制度治理"问题,我市拟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三务三资”公开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4、针对您提出的“志愿治理"问题,我市拟由团市委、妇联牵头,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积极拓宽农村社工、信息员、志愿者、网格员、“五老人员”等队伍建设,利用好信息进村入户等平台,发挥好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作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把建议吸收到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段伦才 承办责任人:刘连江
电话:0539-8726788
抄送:市人大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