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粪源有机肥推广利用纳入政府扶持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 ||||||||||||||||||||||||
2021-07-23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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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粪源有机肥推广利用纳入政府扶持政策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机肥办证难、销售价格低的问题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 山东省有机肥料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自2019年开始,有机肥料登记历经两次改革优化,减少了企业的申报资料要求,缩短了登记证办理时限,简化了登记流程,增设了邮寄服务。当前,有机肥料产品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样品检测及资料审批都由财政承担,省市肥料登记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肥料登记管理的规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申请申请人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现了“一次办好”,在产品和资料都合格的基础上,实现了“企业少跑腿,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沂南县目前持有有机肥料登记证的企业有5家,分别是临沂高禾生态肥料有限公司、中农舜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山东新概念生物肥业有限公司、沂南县鑫昊肥业有限公司、山东盛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受企业生产管理成本、市场营销能力、产品定位及品牌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盈亏情况各不相同,值得总结思考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成功经验,提高运营活力和发展水平。 二、对畜禽粪污资源肥料化利用的问题 沂南县是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直是困扰养殖产业的难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支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心筹划、认真准备,成功申报“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沂南县、沂水县为试点县,每县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 根据项目方案要求,自2021年开始,我市将以沂南县、沂水县为重点,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力争通过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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