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升级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 ||||||||||||||||||||||||
2021-07-19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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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茂玉、陈琨、李庆兵、刘宝林、刘桂华、刘密厚、时圣才、吴汉花等8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升级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引导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市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质量效益、带动能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成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中坚力量。截至2020年底,全市依法登记注册26253家,同比增长2.2%,发展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市级以上示范社1064家,其中国家示范社46家,省级示范社269家;推选国家级农民合作社发展典型案例1个、省级典型案例2个。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提升项目的要求部署,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对接,认真组织合作社、农场实施提升项目,有效推动项目落地。2020年全市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确定支持农民合作社287家,其中,兰山、罗庄、河东、费县、蒙阴、沂水、莒南、沂南、兰陵、平邑10个县区通过先建后补方式支持96家合作社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资金总额957万元;莒南、费县、兰陵、临沭4个县共组织103家合作社培训学习、考察交流,开阔眼界思路,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及骨干成员的经营管理水平,资金总额100万元;沂南、沂水、平邑3地共对88家重点培育的合作社实行奖补,奖补金额173万元;费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财务等服务,资金总额7万元。 市级财政列支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新评选市级示范社质量提升,新评选市级示范社一等奖49家,每家奖励2万元,新评选市级示范社二等奖101家,每家奖励1万元。 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合作社“空壳化”问题,给农民合作社的整体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高质量发展,2020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空壳社”专项清理“回头看”、待处置“空壳社”整改销号等工作。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积极做好协调沟通,搞好指导服务。费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发放《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以及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向合作社宣传解读“空壳社”清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注销程序及相关政策,引导“空壳社”响应国家政策,自愿办理注销登记。 在加强合作社动态运营监管方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培育示范农民合作社、提高示范带动能力为工作抓手,对县级以上示范社分级评定、分级监测。在2020年监测工作中,有176家市级示范社因经营不善、转产等原因被监测为不合格,予以取消市级示范社称号。目前,借助省农业农村厅开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系统,全市县级以上示范社全部纳入各录系统管理,合作社按年度填报及更新的数据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基本能够实现对示范社的动态运营监测。 在强化合作社的人才支撑方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合作社骨干人才培训,提升合作社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贫困村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班,重点对贫困村合作社的带头人、理事长、财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及知识的讲解培训。2020年冬闲季节,市农业农村局将视频培训课件分发县区,供广大基层经管干部及合作社学习。2020年共培训高素质农民4382人,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3674人,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2.3万余人次。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继续加强指导服务扶持,不断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与发展活力。一是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探索建立“空壳社”清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加强对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提升合作社辅导员依法指导的能力水平,支持合作社辅导员开展合作社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化建设指导等辅导服务。三是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四是结合蒙阴县、兰陵县实施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继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继续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运行规范、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社,推选一批可学可比可看的典型案例,加以宣传推广。 感谢对“三农”工作的关系,希望您们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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