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崇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确定,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临沂作为革命老区,精准脱贫也好,乡村振兴也好,归根到底是让广大群众过上共同富裕的好日子。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继续保持攻坚作风,努力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一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并加以坚持。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边缘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三是抓好扶贫资产监管。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资产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我们将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深化“四权分置”管理机制,在乡村振兴中全面推广,促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运营,坚决防止资产流失。
二、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一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我们将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加强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早发现、早帮扶。二是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我们将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同时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大病保险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三是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我们将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机制。一是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衔接。坚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确保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我们将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形成以实干实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二是加强政策体系和投入机制衔接。我们将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要求,分类提出衔接的具体政策措施,抓好金融服务政策、土地支持政策、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在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支出重点。三是加强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我们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按照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路径,加强产业扶贫项目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实现扶贫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尊敬的任崇福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