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绍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守牢畜禽疫控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承担着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职责,在保护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市获得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具备官方兽医资格人员1134名,主要包括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的人员。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比例占88.27%,年龄50岁以下占56%。
我市官方兽医队伍的确存在数量不足、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与我市日益发展的畜牧业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实施,我市原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性质、人员和承担的职责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的监管、检疫、执法职能,现由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的检疫机构、执法机构分别承担,官方兽医的工作职责也调整为只承担动物、动物检疫工作,不再行使执法权。在这个调整变化的过程中,个别地方也出现了检疫和监管执法职责衔接不畅、配合不紧的情况。
针对我市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局和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动物检疫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及时补充优化官方兽医队伍。2021年,在新动物防疫法实施后官方兽医确认任命制度面临调整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省畜牧兽医局,为129名检疫工作人员申请了临时性官方兽医资格,补充到检疫工作一线。同时,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各县区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重新选拔录用了62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并在畜牧大县配备防疫专员217名,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有效缓解了官方兽医不足的问题。另外,在屠宰检疫方面,建立了屠宰检疫协检员制度,通过培训考核择优选择屠宰企业部分兽医卫生检验员,指定为屠宰检疫协检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
二是持续强化官方兽医素质建设。全市各级通过集中培训、比武练兵、考试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官方兽医队伍素质能力。2021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官方兽医培训班 起,培训人员 人次。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动物检疫员技能竞赛,重点训练屠宰检疫实操,学训结合,以赛促训。组织全市 名官方兽医参加了国家举办的在线考试,考试成绩不达标的不得上岗。
三是积极创新动物检疫工作方式。针对官方兽医数量不足、检疫规程难以落实的问题,我市立足实际,制定推广了《临沂市产地检疫参考工作程序》和《临沂市屠宰检疫推荐工作程序》,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检疫规程的各个环节有人开展、有人监督、有人负责,真正将检疫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经验做法受到了农业农村部和省畜牧兽医局充分肯定,2019年全国动物检疫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向全国推广动物检疫“临沂经验”。
四是加强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根据上级部署全力推进动物卫生智慧化信息化建设。2020、2021年先后在沂水、兰山、费县、沂南开展了便携式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试点。2021年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系统动物检疫模块、屠宰管理模块、运输管理模块、路查模块、无疫区管理模块先后投入使用,2022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B证(电子证照)试点。通过动物卫生工作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大提高了官方兽医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实现了以检促防、以检帮管,促进了动物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等环节主体责任的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定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人员、编制、资金支持,努力推动全市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全力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给予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与大家携手推进全市“三农”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