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牛羊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议案中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牛羊屠宰行业管理,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或集中屠宰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告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生猪除外)屠宰行业管理,引导畜禽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制定并下发了《临沂市牛羊家禽集中屠宰设置规划(2022—2025年)》,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条件,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牛羊家禽屠宰企业的集中屠宰工作。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屠宰、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实现“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生鲜上市”。
2.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屠宰企业审核,推进畜禽屠宰企业结构性调整,严格按照《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地)建设条件(试行)》《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条件(试行)》标准,合理设置畜禽屠宰场,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3.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充分发挥现有畜禽屠宰企业的地理优势和辐射功能,鼓励大型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利用现代流通网络,通过设置健康肉批发点、健康肉销售专柜等形式,扩大肉品配送服务半径,满足周边地区消费需求,保持肉品持续供应和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强化牛羊规范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实施政策引导。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统筹创新,积极出台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牛羊禽屠宰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投资基金、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牛羊集中屠宰、创建标准化示范厂和屠宰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加快屠宰企业转型升级。
2.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行标准化创建、智能化管理、冷链化配送、品牌化经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确实需保留手工屠宰点的,要登记造册,出台具体的管理措施,严禁不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屠宰。
3.严格贯彻落实设置规划。进一步规范牛羊屠宰管理,推进企业标准化、冷链化建设,肉牛屠宰企业年设计屠宰量应当达到1万头以上、肉羊屠宰企业年设计屠宰量应当达到15万只以上。到2025年末,全市建设牛羊集中屠宰企业40家,每个县区原则上不超过3家。
4.强化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标准,大力开展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屠宰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引导畜禽屠宰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屠宰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营造畜禽集中屠宰,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牛羊屠宰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强化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牛羊屠宰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另市司法局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我市地方立法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与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加强牛羊屠宰行业管理不属于我市立法范畴。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给予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与大家携手推进全市“三农”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