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钊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6月,国务院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信息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山东省推出《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一系列文件政策的出台,为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领域信用体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2020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委印发《山东省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0〕211号),2021年10月1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三年行动方案》(临政字〔2021〕117号),总体目标中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农村金融基础更加健全,建立农村信用体系。2021年12月17日,临沂市直相关单位与沂水县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济宁市任城区考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市政府决定在沂水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沂水县政府制定了《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用信息意识淡薄、信息采集困难、标准不一致、覆盖面较窄、推进难度大等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
一、关于“健全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应用平台”的建议。农业农村数据的采集、归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及堵点。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集了一些业务数据,但大多数据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数据不全面。2021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施行,加之部门采集的数据多数通过中央、省级平台,给归集部门数据造成很大的困难。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临沂农发集团成立了经营主体公司,引进金融、财务管理、电子信息等专业人才6名,打造专业团队,完成了农村产权交易软件系统的网页版和手机APP、小程序的开发和运行调试。下一步,临沂农发集团将依托农村产权交易软件系统等平台,采集、归集各类农业农村数据,实现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精准画像,通过数据共享,支持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关于“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下乡全覆盖工程”的建议。2021年,省联社临沂审计中心指导各县区农商银行,在辖区内农村开展了普惠金融全覆盖的整村授信工程,以“沂蒙云贷”系统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授信全覆盖,切实解决广大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为支持农商行系统做好“沂蒙云贷”整村授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向省联社临沂审计中心提供了4万余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基础信息,接近2000家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基础信息。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支持和帮助全市农商行做好“沂蒙云贷”整村授信工作,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的建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精准宣传难度大,为加大农村地区信息宣传力度。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从农业农村、供销社、科研院所等部门中选聘1400余名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政策咨询、金融辅导、指导规范等服务,助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抓手,精准开展适合农村、农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辅导活动,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