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铭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支持沂蒙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10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是临沂发展的重要机遇。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
一是加强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注重加强对上汇报衔接,认真研究上级的政策文件,了解把握工作安排的时机节点,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到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汇报工作,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临沂及各县区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共梳理争取上级政策13个,其中争取平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争取莒南、临沭、沂南县大花生国家级产业集群、争取费县上冶镇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争取沂南、沂水、蒙阴县为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争取费县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实施县,争取兰陵县为2022年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县、争取沂水县为省级现代农业强县、争取费县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争取莒南县为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等等。发改系统上报蒙河双堠水库工程、沂河黄山闸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申请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申报高标准农田、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农业水利建设项目7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45亿元。
二是积极完善财政金融融合政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功争创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000万元,从优化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打造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带动民营小微及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有效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兰山区、河东区、临沭县成功入选山东省农村信用联合社进一步扩大财金融合支持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覆盖范围名单。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兰陵县、沂水县、郯城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兰山区、河东区、临沭县等9个县区入选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政策试点县,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下乡,探索打造财政金融协同助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印发《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从激励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和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使用、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拓宽乡村振兴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研究制定奖励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三农领域信贷投放;同时对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试点较好的县(区)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各试点县(区)更好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创新投入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
三是积极加大债券发行力度和基金引导。2020年9月至今,全市14家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含ABS)40只,累计融资285.2亿元;先后成功发行了全国首单2亿元乡村振兴债权融资计划、全省第二单5亿元乡村振兴票据、临沂市首单15亿元绿色债券,城投集团挺进国际资本市场,发行3亿美元境外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2021年,临沂市共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5亿元,较上年增加11.7亿元,同比增长8.7%。今年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7.7亿元,额度占全省6.7%,累计支持投资项目144个。其中支持农业、水利项目13个、资金6亿元。2022年一季度,我市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7.74亿元,额度占全省6.46%,位居全省各市第7位。注重发挥基金引导作用,临沂市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在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内设立合作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提高5%,最高达到30%。积极推进基金设立,目前全市共设立乡村振兴领域基金3支,总规模8.9亿元,并已全部完成投资。
四是积极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在沂水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推动普惠金融与乡村治理有机融合。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截至2021年末,累计建档评级3.3万户、授信2.2万户,建档评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商银行启动普惠金融下乡授信全覆盖工程,累计授信191.3万户,授信总额1795.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一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会同农发行临沂分行,聚焦粮食安全、现代种业发展、耕地质量保护、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领域,严格筛选确定项目,认真做好第四批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项目申报争取工作,争取我市更多项目获得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二是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对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1日